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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流”: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的又一个新举措/廖义全
  “四个一流”: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的又一个新举措
——学习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实施意见》

  廖义全 张喜亮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职工队伍发生了巨大变化。职工的身份从国家职工到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业已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化。这样一个巨大的变化给职工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后,在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不断地探索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的新路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颁发了《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职工董事履行职责管理办法》;针对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工作,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资委监管企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中央企业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最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总结既往职工队伍建设的经验,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四个一流”实施意见》)。该文件的颁布实施是中央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的又一个新举措。
  一、“四个一流”职工队伍建设需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
  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我们越发清醒地认识到:所谓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管理亦非尽善尽美,我们新中国60年来企业管理方面亦非一无是处;我们创造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和用时代精神给予激励的职工队伍建设之经验亦可堪世界的楷模。《“四个一流”实施意见》对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在新中国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精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明确提出继承和发扬这些时代精神,令人感到亲切和鼓舞。
  建设“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基本要求是:一流职业素养,就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勤劳朴实、踏实工作、热爱岗位、忠诚企业、牢记使命、报效国家;一流业务技能,就是熟练掌握岗位知识,技艺精湛、业务精通、勤奋好学、开放包容,有较强的学习力、执行力、创造力和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能力,关键岗位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达到国际先进企业职工水平;一流工作作风,就是严谨、诚实,在工作中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一丝不苟、认真精细,严格按工艺纪律和业务规范操作,信守诺言和规则,在同行业中发挥表率作用;一流岗位业绩,就是敢为人先、创新超越、不断挑战、勇争一流,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成本控制等方面行业领先,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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