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督教对西方婚姻制度的影响/陈淼(8)
(三)基督教婚姻观念对现代婚姻制度影响
上文对基督教婚姻观念做了详细的介绍,在当今社会,宗教的权威已经大不如前,人们生活在一个理性的时代,但是宗教依然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纵观西方各国的婚姻家庭法制度,虽然有关结婚、离婚、生育等制度理性的成分要大于宗教的成分,但是宗教的色彩依然浓重。例如,西方各国虽然承认法律婚,但是也认可仪式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基督教婚姻观念中重视婚姻家庭,强调家庭责任的理念,同样构成了婚姻法的道德伦理基础,而且这些理念甚至已经融入了人们的公共道德之中。因此,完全可以认为,现代婚姻制度是在基督教婚姻观念的影响下产生的,并且在基督教婚姻观念的变革下,逐步发展的。有理由相信,现代婚姻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基督教婚姻观念的一些核心部分,将与婚姻法制度相伴随,并且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它的作用。
结语:
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它对婚姻的重视,对责任的强调,使其至今仍然发挥着生命力。当牧师在婚礼上询问“……你愿意娶新娘作为你的妻子吗?与她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愿意爱她、安慰她、尊敬她、保护她,并愿意在你一生之中对她永远忠心不变?”此刻,不仅仅是相爱的双方,而是所有在场的人士,都会感觉到无比的神圣。本文对基督教婚姻观念做了全方位的诠释,并且从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制度的影响这一角度,将基督教婚姻观念对婚姻的缔结、离婚制度、性观念、生育制度等进行了剖析,认为基督教婚姻观念虽然在历史上存在束缚人性的一面,但是随着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基督教婚姻观念中的一些核心价值,依然发挥着作用,并且影响到了当代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制度。
参考文献:
专著:
[1] 李雅娟,王德才.基督教常识[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89-120.
[2]林榕年、叶秋华.外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杨大文.婚姻家庭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特洛依茨著,吴安迪译.基基督教的婚姻哲学[M].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5]张文显.法理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6]雷立柏.希腊罗马与基督宗教[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01-119.
[7]桑德罗•斯奇巴尼著,费安玲译.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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