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党玉龙(7)
前段时间,论者听说我们公安内部网的一个网站的WEB服务器被人非法侵入。该服务器存储着对“非公安人员”来说可能是保密的,对“公安人员”来说是公开的内容,当然,最重要的是该服务器承担着保证网站运行的责任。如果这个入侵者是一名“公安人员”,那么他是否就构成了我们今天讨论的主题: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呢?这个网站的服务器系统是否是“国家事务”系统呢?所以对“国家事务”的司法解释亟待出台。
六、 如何有效控制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发生
应该说,无论“侵入”行为是损害了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还是最终导致系统中机密文件的泄密,其后果都远远大于单纯的“入侵”行为。
对目的单一的准备破坏这些涉及重要系统的完整性与保密性的人,我们只有采取震慑的方法,加大打击力度,以对其产生威慑。但不可否认,还有相当一部分或一大部分人的侵入心理是“好奇”或“自我挑战”,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侵入”的严重后果,其实,这部分人只要靠我们不断的法制宣传教育及社会教育是就可以引导过来的。
当然,打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系统安全。只有提高系统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完善系统安全,才是保证我们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受侵入的最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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