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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悬赏广告/叶明(10)


七、结语:
在本文中,笔者试举了三个有争议的悬赏广告的案例。而后,分析了悬赏广告的概念及对其性质的不同观点和其特征。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说明确定悬赏广告的性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意义。虽然要约说也有所漏洞,但我们应看到任何社会制度都不可能是无懈可击的。我们应把此类情况作为例外来处理。笔者认为认定悬赏广告有效是本着民法中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的,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利益,而且也有利于吸收国外的立法经验,并维持民法体系的和谐。

*四川大学法学院99级
① 《债法总论》 张广兴 法律出版社 1997 59页
② 《债法原理》第一册 王泽鉴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7月 259页
③ 《民法债编总论》 王泽鉴 188页
④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王家福 法律出版社 1991 272页
⑤ 《民法学原理》 张浚浩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209页
⑥ 《民法学原理》 张浚浩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 210页
⑦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王家福 法律出版社 1991 351页
⑧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5辑) 86页
⑨ 《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 王家福 法律出版社 1991 259页 
⑩ 《中国民法》 佟柔 24页
11 《中国民法学研究评述》 刘心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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