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商法的形成及背景分析/胡晓东(7)
有道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先贤们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况且会如此不一,而今渊深博学之才俊对同一问题的分析更会各抒己见,况我以浅知后生当会以无畏之胆识突发思语以述自意。其文中不确之处及纰漏之语必难以避免,望贤师及读者予以斧正。
参考文献:
[1][美]孟罗?斯密 著.欧陆法律发达史[M].姚梅镇 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美]伯尔曼 著.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 高鸿钧 张志铭 夏勇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 覃有土 主编.商法学[Z].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4] 高在敏 著.商法的理念与理念地商法[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5] 寇志新 主编.商法学[Z]. 法律出版社 1996
[6] 何勤华 主编.外国法制史[Z].法律出版社 1997
[7] 由嵘 主编.外国法制史[Z].法律出版社 1992
[8][美]汤普逊 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下)[M].耿淡如 译 商务印书馆 1963
[9][英]阿诺德?汤因比 著.历史研究[M].刘北成 郭小凌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10][美]汤普逊 著.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M].耿淡如 译 商务印书馆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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