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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群内行为法(建议稿)/刘金锋(2)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群内连续重复发表相同或类似的内容刷屏,影响其他人聊天。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群内发布广告。
第三十条 禁止多次重复发布同一信息、链接或个人信息。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一人以多个身份重复加入群。
第三十二条 禁止煽动他人发表违规信息或链接。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群内争吵,起哄,拉帮结派。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群内拉人。
第三十五条 禁止长期潜水或不在线。
第三十六条 禁止在群相册上传不雅照片。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群论坛上传不健康帖子。
第三十八条 禁止发起违法群活动。
第三十九条 应在入群后及时修改群名片。
第四十条 应以身作则,自觉维护群内网络形象。
第四十一条 应积极参与群内讨论,保持经常在线,经常发言。
第四十二条 应热情的为群友提供服务,认真回答群友提问。
第四十三条 应积极参与群宣传和群活动。
第四十四条 应在发现违规者时,进行适度引导劝诫。
第四十五条 应在被误踢后再次申请加入,切勿因此到处喧哔。
第四十六条 应在被漫骂或骚扰时,回以适当字眼,切勿争吵,可向群主或管理投诉。
第四十七条 应文明聊天、团结友爱。
第四十八条 应服从群主和管理员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应使用不超过15号的字号聊天,不能用黄色,字体过大刷屏快,黄色字体大家看不见。
第五十条 应积极和按时参加活动,报名因事不能参加活动者请提前告知组织者,参加活动请听从安排。活动中要积极的表现自己,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自己。
第五十一条 应在对群友有好感时进行私聊,不占用群聊天资源。群内女群员,应谨慎交友,谨慎见面。
第五十二条 应照顾女士,多陪女生聊天。
第五十三条 应在对群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时,及时向群主或管理说明。
第五十四条 应欢迎新人加入,不要冷漠新人,欺负新人。
第五十五条 应对管理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请保留聊天纪录向群主反应。
第五十六条 群主和管理应积极参与群管理,对违规行为应尽量沟通,进行劝诫、警告、处罚。
第五十七条 群主和管理应及时维护本群的正常秩序,积极中立的参与调解,公平公正的处理群内纠纷和矛盾。
第五十八条 群主和管理应任何时间情况下都不得与群友发生激烈冲突。管理员应尽量以和善的态度对待群友。
第五十九条 群主和管理应定期整理群成员名单,开除长期潜水者。
第六十条 群主和管理应发布公告、组织聚会。
第六十一条 群主和管理应审核成员的聊天、发贴及照片内容,有不符者要及时提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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