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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的监狱行刑社会化探讨/刘光林(5)
(二)可行性分析
1、国外经验
纵观世界各国的监狱行刑改革,监狱行刑社会化大势所趋。
如英国在传统封闭式监狱的基础上设立了部分开放式监狱,用以关押短刑犯或即将刑满释放的长刑犯。开放式监狱里的罪犯白天到社会上的劳动场所与普通人一样参加劳动,自由交际,晚上回到监狱服刑。美国监狱则实行一种特殊放假制,白天让犯人到监狱外面的学校学习,晚上回到监狱,以期使罪犯逐步接触社会,并提高生产技能和增长知识,另外,在欧美国家普遍实行开放制度,即在不影响刑罚执行的情况下,通过取消监狱围墙、电网等形式,减少对罪犯自由的限制程度,加大对罪犯的信任,以利于罪犯增强自尊、找回自信,并培养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5】
我国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判性地继承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宽严相济的大前提下适当强调“宽”的一面,达到改造罪犯、重塑人生的目的。
2、我国实践
我国对监狱行刑社会化摸索已久,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经验、教训。这对后续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财富。
其一、监狱开通亲情帮教信息平台。四川、山东等地的监狱系统在监狱内开通短信平台,服刑人员可以给家人快速汇报改造情况,亲属也可以对罪犯进行及时教育和规劝,在服刑人员和家属之间搭建了一座有效沟通的桥梁,用这种方式将服刑人员重新纳入家庭这个“小社会”,即有助于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同时也为服刑人员刑释后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铺垫道路。
其二、离监探亲制度的确立。离监探亲分为奖励性离监探亲和特许性离监探亲两种,前者是对服刑表现好的人员的一种奖励性制度,后者是对家庭产生重大变故的服刑人员的一种特许制度。它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提高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但笔者对该制度中规定的探亲地仅限于在监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异议,它无形中剥夺了外省服刑人员的该项权利。
除以上亮点外,监狱系统也积极改善服刑人员的劳动条件、加强文化知识的教育力度,取得了一定进步。
三、关于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构想
(一)行刑模式的搭建
监狱行刑社会化的模式搭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从方方面面服务于监狱改造的终极目的。
1、监狱教育模式的丰富和延伸
随着知识大爆炸时代的来临,知识更新换代的速度越来越快,对作为劳动个体的人而言无疑是一种严峻的挑战。经调查,服刑人员中大部分的学历为初中。文化知识的贫乏会降低人正确认知的能力,文化知识教育对服刑人员的精神“脱贫”、提高辨别能力、提升个人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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