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内勤工作之可持续发展构想/陈莉(5)
3、公诉内勤左右手职能的创新思考
公诉科内勤在一定意义上是公诉科科长的左右手,他实践科长一切事务性工作的想法和理念。如何协助科长促进公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笔者拟从以下几点阐述:
(1)参加疑难案件的检委会记录工作,将案件材料和处理结论集结成册,为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提供解决依据。
办案人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在请示科长和主管检察长仍无法定夺时,案件上检委会讨论解决方案是必走的一步棋。在一般情况下,内勤不必参加案件的讨论和记录,对于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仅由办案人和科长掌握,会议记录材料也随卷归档,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时,找不到明确的参考。某些特别棘手的问题,检委会仍无法定夺时,案件还需请示上级部门,请示的结果也由科长和办案人掌握,不能对以后的类似案件起到启示作用。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存在弊端的。首先,就案论案局限了案件讨论和请示的价值,对今后工作不存在指导意义;其次,它破坏了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谨性,同样的情况、相异的处理方法显然是与司法理念相背离的;最后,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加大了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公诉工作的效率。如何有效利用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成果和经验是值得思索的命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改变这一现状:
第一步、遇到疑难复杂案件,由科长召集本案办案人、科内业务骨干、内勤召开案件讨论会议,与会人员发表各自观点,由内勤对会议情况和发言内容进行记录和提炼,形成明确的观点。
第二步、由科长和办案人请示检委会,报请专职检委会委员召开检委会案件讨论会议。办案人阐述案情并提出科室内部形成的主流观点。内勤参加会议记录工作,对会议过程和发言情况进行翔实的记录,并对最后定夺的决策进行明确、具体的记载。
第三步、个别特别疑难复杂案件需继续请示的,内勤也需对最终处理结果和过程进行详尽记录。
第四步、内勤综合科室内部讨论、检委会决议、请示上级的答复情况对处理结果进行总汇、留存为文档资料,结合该案的审结报告、起诉书、庭审记录、判决结果等统一装订存档,在科内建立疑难复杂案件资料库,为今后的公诉工作铺平道路。
(2)针对本科审查起诉的疑难案件撰写高质量调研,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拓深内涵。
疑难案件或是存在法律使用上的模棱两可,或是存在证据上的难以取舍和模糊化,脱离就案论案,而是从理论的角度对案例进行深层次分析,进而对实践工作提供有利帮助显然是不错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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