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官释明权/李健鹏(14)
[13] 【意】莫诺•卡佩莱蒂等著,徐昕译:《当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权与未来的民事诉讼》,法律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45页。
[14] 章武生等著:《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15] 张卫平等著:《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第195页。裁判者的突袭,是指在诉讼审理过程中,裁判者没有给予或充分地给予当事人攻击或防御(并于主张的陈述、诉讼资料的提出、质证、答辩)的机会和条件,便作出案件的裁判。
[16] 李琦,《论我国法官释明权的立法完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6卷第1期,第155页。
[17] 【日】棚濑孝雄著、王亚新译:《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
[18] 张卫平著:《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成都出版社,1993年版,第28-30页。
[19] 白绿铉:《论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法理》,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1期,第75页。
[20] 周利民:《试论阐明权》,《政法论坛》2001年第3期;张力:《论阐明权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性质界定》,《法律适用》2005年第10期;史长青:《法官阐明界限的理论与实证分析》,《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李丽峰:《论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法官释明权及其完善》,《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006年第3期等等。
[21]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民事释明调研课题组:《关于强化法官释明,弥补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的调研报告》,法律出版社,载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0期,第34—40页。
[22]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官释明权行使的实证研究》,载http://www.hzcourt.cn/fxyj。
[23] 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8页。
[24] 台湾邱联恭等:《心证公开论—著重于阐述心证公开之目的与方法》,载《民事诉讼法之研讨(七)》,民事诉讼法研究基金会,1998年10月版,第194页。
[25] 章武生等著:《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版,第56页。
[26] 【德】奥特马•尧厄尼希著,周翠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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