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互联网及现代通讯对婚姻的危害与对策/王克先(11)
[0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0]3号](2010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3次会议、2010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2月4日起施行)
[10]《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11]《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2004年6月10日发布)
[12]刘炳福:《上海当代婚姻家庭》,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4月第一版
[13]王战平主编:《中国婚姻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二版
[14]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二版


王克先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