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秦前红(13)
44 可参见陈一榕、徐远峰、梁陈剑译,吴贤伦校:《澳大利亚1999年广播及网上服务法》,钟新译:《新加坡因特网行业准则》,载陈晓宁主编:《广播电视新媒体政策法规研究——国外法规与评介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3—9页,第11—17页,第97页。
45候健,《言论自由及其限度》,载《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1,101页;另可参见张志铭:《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中的表达自由》,载《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4期。
46 可参见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47王宇丽译:《新加坡因特网运行准则》,载陈晓宁主编:《广播电视新媒体政策法规研究——国外法规与评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105页。
48 来自http://www.Aclu.org/court/renovacludec.html。
49 刘静怡:《电脑网路性质及其可能适用之管制模式概述》,载《月旦法学杂志》,第19期,1996/12。
50 参见本文第二部分网络特殊性质之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
51 [加]大卫?约翰斯顿,森尼?汉达,查尔斯?摩根著,张明澎译:《在线游戏规则》,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页。
52[加]大卫?约翰斯顿,森尼?汉达,查尔斯?摩根著,张明澎译:《在线游戏规则》,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61-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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