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黄文强(9)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属于欺诈行为。无论欺诈行为是否导致合同无效,只要造成对方损失,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订立合同的欺诈,为典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其在构成上应当具备以下要件:①欺诈的一方为故意,即明知不真实而仍提供或明知而不告知;②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受欺诈方因此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四)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行为
合同法这一规定具有扩张性,在实践中操作起来颇有困难,有必要以一定的法律形式对此进行规制。依学者的通常理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因一方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合同法》第58条);
2.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被撤销的(《合同法》第58条);
3.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的;
4.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8条)。
由于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行为难以一一列举,又限于篇幅,故在此不再展开讨论。
参考著作:
房绍坤:《民商法问题研究与适用》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
王利明:《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
王利明:《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王利明:《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债权篇) 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崔建远:《合同责任论》 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王利明 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
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王全弟:《债法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黄锡生 曾文革:《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第1版
史尚宽:《债法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王泽鉴:《债法原理》(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魏振瀛:《民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参考论文:
吴卫星:《缔约过失责任新论》 载《南京大学学报》2001年春季号
蓝蓝:《对缔约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载《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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