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实施和中国宪法变迁/秦前红(12)
*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① 《公约》第8条第1款(甲)项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保证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这个权利只受有关工会的规章的限制。对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规定以及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对上述规定所涉及问题,我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已作了相关规定,故我国特声明保留。
① 《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50页。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当代人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75-376页。
① 转引自李龙、万鄂湘主编:《人权理论与国际人权》,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② 蔡定剑:《中国宪法精释》,中国民主出版社1996年版,第157页。
③ 赵世义:《资源配置与权利保障》,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1页。
① 参见Phililp Aiston and Gerard Quinn :The Nature and Scope of states parties' obiligation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Goverme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n Human Rights, Quarterly, 1987,P159.
① [瑞士]弗莱纳(Fleiner. T):《人权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② 转引自[加拿大]艾尔罗·孟德斯:《人权、发展权与均衡法的法律及宪法基础》,载白桂梅主编:《国际人权与发展:中国和加拿大的视角》,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5页。
③ 同上
④ 严复用“群已权界”来表称权利概念,很确切地代表了这种思维路径。
⑤ 参见[加拿大]艾尔罗·孟德斯:《人权、发展权与均衡法的法律及宪法基础》,载白桂梅主编:《国际人权与发展:中国和加拿大的视角》,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
① 这种情况的另一方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两个人权公约没有规定,如申诉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它反映了文化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差异性。
②《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第217A(Ⅲ)号决议通过并宣布。
③ 见联合国大会1993年12月20日第48196号决议,附件,《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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