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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叶文炳(11)
一次;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对同一案件只能再审一次。这样明
确的规定,弥补了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次数以及再审申请人以同一理由无限申诉的
缺陷,变无限申诉为有限申诉,变无限再审为有限再审是明确界定了引发再审程
序的理由。第三,解决了申诉事由无限问题。针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
政诉讼法对引发再审程序理由规定笼统,含义宽泛,不便操作的情况,最高人民
法院在《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
见》)中明确了发起再审的理由,解决了申诉事由无限的状况。从实体公正和程
序公正两方面保证了再审案件的公正审理。 第 四,是明确规定了不予再审立案
的情形,明确了提起再审的时间。为解决“申诉时间无限”的现象,《若干意见
》明确了对一般刑事案件、民事和行政案件提起再审申请的时间为两年,同时规
定了不受两年限制的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再审的情况,即认为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
告无罪、原审被告人在两年内提出过申诉未被受理的,以及认为案件重大、疑难
和复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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