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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诚实信用原则是如何被放弃以及怎样重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孟庆凯(3)
诚实信用原则并不是永恒存在的,它有自己的发展演变过程。它演变的动因何在呢?为何它对人类社会民事行为的影响不断发生变化呢?经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状况与它能否为人们带来利益密切相关。商人诚实守信可以在社会上因其诚实守信的声誉获益,所以诚实信用习惯被遵循。同样如果社会上诚实守信的习惯不能为商人带来利益,诚实守信就会被抛弃。对我国诚实信用遵循状况的形成和变化的情况分析便可证明这一观点:
(一)从我国封建社会诚实信用状况看:
我国封建社会通讯交通条件低下,人民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区域内活动。封建社会的多数普通人终其一生都生活在他居住的村庄或城镇,大家彼此熟识。在这种条件下我国的社会基本上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身份基础上的。因此作为同一个村庄或城镇的人,大家相互之间比较了解,每个人是否诚实守信,其他人都十分清楚。在这样的环境下诚实守信的人就会被人信赖而愿意同他交往,反之则不被人信任而不与之交往。不遵循诚实信用意味着交往途径的断绝,人们权衡利害,只能选择诚实守信。同时人们为了降低自己从事民事活动的风险,也希望其他人诚实守信。诚实信用能带来交往的畅通使守信者获取利益,封建社会的诚实信用习惯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而形成。
(二)从我国改革开放前社会的诚实信用状况看:
1、从个人层面上来看,在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户籍制度相当严格。由于当时没有身份证,人民同样是被限制在自己所生活的社区内。我国基本上仍旧是一个熟人社会,与封建社会相同,个人不遵循诚实信用意味着交往途径的断绝。只有遵循诚实信用才能保持个人的社会交往的通畅并获得利益。
2、从企业层面上来看,改革开放前我国所有的企业都是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企业的生产,销售都完全依赖政府的指令。企业之间原材料、设备、资金都是在国家的口袋中流动,也就是说改革开放前我国实际上只有一个企业,它的名字叫政府,一般所说的企业只是政府的车间。一个企业不同车间相互交易,当然也不存在诚实信用的问题。
(三)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诚实信用原则遵循状况逐步恶化,诚实信用原则遭到全面削弱。
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取得长足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的经济还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市场规范并未真正确立。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循。隐藏在经济繁荣背后的是市场状况的混乱无序,全国“三角债务”多如牛毛。甚至法院这种权威的司法机关其生效判决也没有多少人尊重。打官司完全是去争一个管辖地。这种状况人为加大了市场运行成本,使交易不畅,甚至于逐步萎缩,市场经济面临巨大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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