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徐乐游(9)
上述各种制度将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环节上对控制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发挥作用。但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不能单枪匹马、孤军奋战,控制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机制应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各种制度应互相配合,方能达到有效控制之目的。这些程序权益一旦转化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将汇合成巨大的力量,以抗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而增强行政主体的自律意识,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参考文献]
[1]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王名扬:《美国行政法》,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3][英]威廉.韦德:《行政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4]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
[5]游振辉:《论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中国法学》1990年第4期。
[6]王海东主编:《国际国内海事法规全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7]金正明主编:《中国海事审判的理论与实践》,海天出版社1993年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汇编》,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年版。
总共9页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