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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斗争的现实思考――兼论机场公安机关的反恐对策/张昭辉
反恐斗争的现实思考
――兼论机场公安机关的反恐对策

张昭辉*


内容提要:恐怖主义作为全人类的公害,对社会的和平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本文通过对恐怖主义概念、类型和根源的阐述,进而对当前恐怖主义的新特点、新动向进行了初步的分析,联系实际,与时俱进,提出了相应的反恐对策。
关 键 词:恐怖主义 类型 根源 特点 对策

就在“9·11”还是人们记忆犹新的伤痛和阴影时,并不太平的世界在近期又传来一串串噩耗:2003年5月12日、13日、14日、16日、17日,国际恐怖组织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俄罗斯车臣共和国、摩洛哥卡萨布兰卡、以色列耶路撒冷等地多次发动了恐怖袭击和自杀性恐怖爆炸,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难性后果。这些事件的连续发生引起国际社会极大的震惊和强烈反应。事实再次雄辩地证明:孳生于上一个世纪的现代恐怖主义经过半个世纪的蔓延,已成为全人类的公害,而且已对世界和平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据说世界上各种名目的恐怖组织已有1000多个,遍及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各种恐怖主义活动每年要发生数百起,对人类生命财产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在当前严峻的反恐形势前,我国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恐怖主义、准恐怖主义势力的侵害和威胁。笔者冒昧以绵薄之力历陈对恐怖主义的管窥之见和粗疏对策,粗成此文,见笑于方家。
一 恐怖主义:概念的展开
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明白,恐怖主义是一种政治暴力。
不论它在什么地方发生,都是针对我们的民主政体,针对我们的
基本价值观念,并且经常针对我们的根本战略利益。
―― 〔美〕乔治·舒尔兹

恐怖,是指由于生命受到威胁而引起的恐惧。何谓恐怖主义?“恐怖主义”一词最早出现于200年前的法国大革命中,人们通常认为,它不是指一般孤立的偶然犯罪,而是指一种有组织、有制度、有政治目的又不同于战争的暴力活动。关于恐怖主义的全球较有影响的定义据说有100多种,《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对各国政府、公众和个人使用令人莫测的暴力讹诈或威胁,以达到某种特定目的的政治手段。各种政治组织、民族团体、宗教狂热者和革命者、追求正义者以及军队和警察都可以利用恐怖主义。” 与此类似,《美国法典》的定义是:“恐怖主义”一词是指经过预谋的,有政治目的,且针对非军事目标的,由非国家的集团或秘密组织进行的暴力活动,其目的通常是影响大众;美国国防部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为实现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的目的,对个人或财物非法使用或威胁使用武装力量或暴力,以强制或胁迫政府及社会。” 基于人道主义及和平主义的立场,一种对恐怖主义的通用、简单的解释是“恐怖主义是旨在制造恐惧或者惊慌气氛的暴力或暴力威胁”。 而1937年11月16日在日内瓦签订的《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该公约至今未生效)中第1条第2款中规定,恐怖行为是“指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团体或公众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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