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秦前红(17)
(三)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政信仰,为宪政建设提供文化支持。
一个显性的事实是,在许多国家,有完善的宪法,也为违宪行为预备了责任追究制度,但宪政建设却差强人意。个中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宪政信仰的缺乏,使制度缺少文化思想支持则是一个决定性的原因。我们在社会主义宪政建设过程中,应该极力培养公民的宪政意识。
公民的宪政信仰决定宪法的正义性和权威性,也是违宪审查制度有效运作所必须的底蕴。宪政的实现,要以一部良好的宪法为前提。良好的宪法,也就是符合正义的宪法。一部宪法要具有正义性,首当其冲的是在内容上反映符合时代潮流的正义观。无论是代议机关还是全民公决通过的宪法,宪法都是由少数人起草的,表达的价值观多少带有少数人的主观性。美国宪法历经两百余年,为美国的繁荣富强奠定了坚持的基础,但在制定美国宪法时,立宪者的价值冲突十分激烈,也并不是每个美国公民一开始就认同宪法所标示的价值。为了让美国宪法顺利通过,汉弥尔顿、杰伊和杰弗逊三人不断发表文章说服民众,这些文章集结成现在的《联邦党人文集》。美国宪法由各州全部通过历时还是长达二年有余。但二百余年后,美国宪法成了人们心中的圣经,是世界上刚性最强的宪法。
违宪审查能够有效的维护宪法价值秩序,但违宪行为能否受到制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对违宪行为的关注。比方在我们国家,违宪活动层出不穷,民众司空见惯,违宪审查机制便难以启动。民众是否在乎宪法价值秩序的维护,取决于其对宪政的信仰。一个视宪政可有可无或根本不知其然的人,很难有护宪的热情,而“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并且要求强力制裁时才是有效的。”[74]
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是人心所向。但实际政治生活中,这一价值原则经常被抛弃,造成民众对宪法的冷漠。要提高民众的宪政信仰,除了像54宪法那样大张旗鼓的鼓励民众参与,还要做到一点,就是让宪法成为与民众生死攸关的文件。宪法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但这些大多只是纸上的东西。如果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得到快捷低成本的救济,自会唤起民众对宪法的感情。近几年以来陆续出现的宪法争议以及这些争议的救济过程,极大地吸引了人们的目光,提高和加强了宪法权威和民众的宪政信仰。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论社会主义宪政
秦前红* 叶海波**
总共4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