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法律问题研究/古晶(43)
(6) 商业银行转让抵押贷款债权的程序;确定住房抵押贷款债权的转让须是一个真实的销售,明确参与交易的组织之间承担责任与风险的原则;
(7) 对信用增级方式的法律规范;抵押保险制度;
(8) 对信用评级的法律规范,如证券化评估机构的设立,市场准入,从业人员资格以及业务流程;
(9) 发行证券的流程程序的法律规范,如发行条件、审批程序以及与证券法的衔接;还要确定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性质,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与证券之间的关系,证券投资者与证券发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交易:确定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交易方式和交易地点;
(11) 证券化后住房抵押贷款的管理;确定证券化后住房抵押贷款的管理机构,即建立信托机制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确定住房抵押贷款还款现金流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住房抵押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在利率、偿还方式、期限方面要相互匹配;
(12) 与证券化有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收问题的规范;
(13) 涉外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如对境外设立SPV的管理,是否允许SPV向境外投资者融资,以及相关的外汇管理;
(14) 违规处罚事项;
(15) 附则。
二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一项金融创新工程,对资本市场是有利的,对未来住房金融体系的完善利大于弊,应当适时进行尝试。在我国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法律制度方面,各种法律法规互相制约、互为前提,共同组成了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因此,我国在为证券化提供法律制度支持时,必须把握大局,综合考虑,统一规划。我们在制定法律时的视野不应当仅仅停留在住房抵押贷款本身上,而是要放在我国整体金融市场创新和调整上。放在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上来,站在这个层次上做好调研,早日立法。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立法中,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仅仅简单的参照先进国家的法律条文,发行部分有限的修正案等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注重我国已有法律和经济体制作用的发挥,把对法律制度的借鉴建立在对我国法律传统和现状的深刻研究的基础上,只要遵循这样的原则,立法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现实状况的证券化法律制度,为世界证券化发展作出我们本土性的贡献,并由此推动我国证券化事业向纵深发展。
参考资料:
【著作类】
1 赖源河,王志诚:?现代信托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 陆泽锋:?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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