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李元邃
浅议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
李元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负责商标的统一注册和管理;实施对广告业的宏观指导;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指导其健康发展。
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较多,分散于执行的各个主体法中,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规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要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许可),方可进入市场从事经营。《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广告经营。
那么,如何理解行政许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法律特征,许可程序,特殊的规定,行政许可的撤销。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行政许可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是在特定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设定的禁止内容的解除,允许其从事某项特殊的活动,使其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例如:为了保证公共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国家通过考试等方式给符合一定技术的人发给驾驶证,赋予其驾驶汽车的权利。
2、行政许可是一种应申请的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许可相对人以从事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禁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为的行为,作为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获得对此种禁止的解除,就必须具备相应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向行政机关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的形式就是许可申请书,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通过申请书向行政机关提出自己的许可请求,并说明自己所具备的相应法定条件。行政机关通过审查申请人的请求,并确定其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后,才能授予许可。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