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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与伦理/王人博(4)

在演讲的最后,Christoph博士介绍和分享了一些全球伦理网的工作成果。全球伦理网提供了一个伦理道德讨论与交流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言论是自由的,话语权是平等的。,不同教育与文化背景的人关于对经济伦理有着不同的理解,而这个平台发挥的作用就是帮助大家在不失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求同存异。除此之外,全球伦理网上还有供分享的大量资料,并经常组织实际见面会以鼓励提供当面交流的机会。网站的注册者来自世界各地,五湖四海,不同的观点在这里碰撞,擦出智慧的火花,共同推动的世界经济伦理的研究与进步。Christoph博士也期望能够诚邀广大关注伦理道德的学者与爱好者注册该网站。不久的将来,随着网站内容的不断扩充以及全球经济伦理目录的完成,全球伦理网定将成为研究国际经济伦理道德的学术圣殿,为全球经济伦理的进步做出贡献。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中,会议主持人向Christoph博士提出了如何实现正义与关爱的互补的疑问,Christoph博士提出人们的行为可以分为四类,既合法又合理的、合法但不合理的、合理但不合法以及不合法却合理的,并进一步说明了正义与关爱的关系。往往从正义的角度看问题,还是从关爱的角度看问题,往往见仁见智,常常因为人们的立场不同而不同,我们不应僵化地考虑法律,应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推动法制建设与完善。

我的申诉员经历
——苏国荣先生的主题演讲

苏国荣先生为原香港申诉专员、国际申诉专员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在本次研讨会中,他以自己担任香港申诉专员的经历为基础,对申诉专员的产生、发展、职责、作用和香港申诉专员制度对大陆法制和伦理道德建设的借鉴价值做了生动深入的演讲,引起了在场听众的深思。

张之洞曾经说过,“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在演讲的开始,苏国荣先生就引用了张之洞的这段话表明了伦理道德的重要性。随后他以自己担任香港申诉专员的经历为基础阐述了申诉专员制度是如何发挥作用,使法律与伦理道德相联系,使之更有利于社会发展、人民福祉。

首先,苏国荣先生谈到了申诉专员制度的历史。世界上首位申诉专员于二百年前左右于瑞典接受任命。其职责在于监督政府官员行为是否合法及公民是否得到公平公正待遇。随着政府的扩张,公民受到的来自政府官员的影响越来越多,申诉专员确保政府公正对待公民的作用就更为重要。二战之后,申诉专员制度在很多国家开始实施。二十年代,香港也产生了建立申诉专员制度的需要。苏先生接着具体谈了申诉专员制度在香港的诞生和发展,“到了六十年代中期,香港也有人开始讨论应该设置某种模式的申诉专员制度的必要性。一九八六年,经过公开咨询后,政府原则上同意加设一名总督委任的独立人士,立法赋予其地位及权利,以便为市民服务,专责处理由立法会委员所转介的各项有关公营机构运作事宜的投诉,并且提出改善建议。一九八八年七月,《行政事务申诉专员条例草案》通过成为法例,而正式的申诉专员公署也于一九八九年三月开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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