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与伦理/王人博(9)
经历过金融危机,人们开始反思与之相关的一切问题。其中包括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中央银行,即美联储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扮演着何种角色,又与华尔街的机构共同做了哪些工作。Thomas Myers先生首先回顾了2008年的情况,有些公司或银行自身产生很严重的问题,美联储向它们注入了巨额资金以助其度过难关。但这些公司或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很多欺诈行为,甚至其自身危机都是由于这些欺诈行为引起,故Thomas Myers先生认为,美联储的做法在道德上存在很大风险。随后,Thomas Myers先生先后列举摩根大通和高盛集团的例子,指出摩根大通高管在这一场危机中反而获利不菲;而高盛集团,其董事长同时兼任纽约联储主席,在接受政府救济时,其行为并未接受公众审计,并且高盛在证监会指控其存在欺诈行为情况下,以五亿五千万美元私下解决了此事。如此种种,令 Thomas Myers先生以为,美联储不是美国的政府机构,而更像是私营银行的代言人。而金融危机,不过是内部人的监守自盗。这是十分羞耻的事情。
谈到避免危机重演的解决之道,Thomas Myers先生认为,“全球的机构投资者都应该合作,集体要求出现一些有社会责任的投资产品。要由透明的组织操作这样的金融产品,然后要有诚信,要有非常高水平的公司治理,并有对环境和社会负责任的承诺。”
最后,提及中国,Thomas Myers先生感慨,“希望在不断崛起的中国,可以看到最有道德的那部分人在未来发挥作用,倡导全球伦理的提升。”
从“争点论”看法律与道德的争议
——舒国滢教授的主题演讲
法律与道德的争议一直伴随着每个法律人。舒国滢教授分析了“争点论”的作用机制并试图以此解决法律与道德间的争议,从而使既符合法律、又符合情理或道德的判断成为可能。
舒国滢教授的演讲主要谈及两个主题,其一是在什么领域内思考问题,其二是用什么手段解决问题。
舒国滢教授将涉及法律与道德争议的问题划分为三个领域,分别称其为上游问题、中游问题和下游问题。
上游问题即法哲学问题。根据舒国滢教授的研究,法律与道德的争议这一问题在哲学领域内一直众说纷纭,从古至今,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争论的核心在于法律与道德间是否有联系。根据对这个问题看法的不同,分为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学派。自然法学派坚持法与道德或者伦理之间有必然的关系,认为应当从伦理和道德的观点看法律的含义,离开伦理和道德判断的法律是恶法,而恶法非法。实证法学派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学派,以前牛津大学哈特教授为代表。实证主义法学主张分立命题,即,在概念上,法律与道德间没有必然联系。从这样的命题出发,可能得出恶法也是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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