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停车位完全市场化的立法误区及其矫正/杨遂全(8)
[5]参见梅夏英、王亚西:《论高层建筑物的车库权属》,《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6]同前注[2]。
[7]参见南京市规划局、公安局制定的《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里标准与准则》(宁规字「2003]49号)。
[8]同前注[5],梅夏英、王亚西文。
[9]参见王荣移气《试析<物权法>车位(库)归属规则》,《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s期。
[10]参见刘阅春:《论小区停车位及车库的归属》,《当代法学》2007年第s期。
[11]参见梁天宁:《地下车库权属的法律问题研究》,《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12]同前注[4],陈延文。
[13]参见杨立新:《窗前绿地、楼顶空间、停车位—论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ht印:刀www. yanglx.
com/dispnews.asp? id=373,2010年12月2日访问。
[14]参见徐生枉:《居民住宅小区车库产权的经济学分析》,《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9期。
[15]《房产测童规范》(GB/T17986-1-2000)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I'50353 - 2005)作为国家标准,都规定作为人防
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陕西省、北京市、岳阳市等地的地方行政性规范文件也有相同规定。
[16]参见于彦彦:《浅谈小区车位、车库归属》,《法律适用》2007年第8期。
[17]参见《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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