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陈少英(11)
[22]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法律关系,国家是债权人,纳税人是债务人,国家作为债权人行使税收请求权与收益权,纳税人作为债务人履行税收缴纳的债务。在税收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法律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位置发生了互换,国家成为债务人,纳税人则成为债权人,国家负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向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纳税人依法享有消费公共产品的权利。
[23]参见[日]金子宏:《日本税法》,战宪斌、郑林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4页。
[24]参见王鸿貌:《税收公平原则新论》,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1期。
[25]参见刘剑文、丁一:《避税之法理新探》(下),载《涉外税务》2003年第9期。
[26]参见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38页。
【主要参考文献】
1.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3.[日]金子宏:《日本税法》,战宪斌、郑林根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日]北野弘久:《日本税法学原论》,郭美松、陈刚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
5.[日]岸田雅雄:《会社税法》,悠阁社1997年版。
6.黄茂荣:《税法总论》,植根法学编辑室2002年版。
7.陈清秀:《税法总论》,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1998年版。
8.[美]罗伯特.W.汉密尔顿:《公司法概要》,李存捧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9.[美]谢里尔.D.布洛克:《公司税案例与解析》(影印版),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10.Hoffman Raabe Smith Maloney,Corporations,Partnerships,Estates & Trusts,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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