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需批准行政行为的主体认定/王青斌(9)
[11]叶必丰:《需上级指示行政行为的责任——兼论需合作行政行为的责任》,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5期。
[12]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7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页。
[13]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14]马怀德主编:《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1页。
[15]杨小君:《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认定标准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期。
[16]杨小君:《我国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认定标准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1 期。
[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18]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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