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之正当性研究 以“樊记”商标抢注为例/曹新明(4)
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商标的矢量向度,能够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市场经营者将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标记作为商标抢注的心理效应。实际上,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习惯”或者心理依赖使然。人的习惯的形成,需要经过经历而获得经验,经过培养而获得知识,通过感觉而获得体验等一系列过程。这个过程复杂而且漫长,但是,习惯一旦形成,就能对人的行为产生潜在的影响。[18]由于习惯的作用,将知名标记抢注为商标,可以迎合消费者的习惯趋向或者心理依赖需求。
三、商标抢注及其缘由考察
商标抢注,就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标记作为商标,抢先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希望被核准注册的行为。[19]实际上,被抢注的标记既包括他人的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也包括他人的姓名、字号、商号或者其他独创标记、短语、词汇等。[20]关于商标抢注的缘由,已经有学者进行了详细的归纳,大体包括商标注册确权制度存在缺陷、被抢注者商标保护意识薄弱以及商标抢注者善于投机钻营等。[21]在此所列举的事项的确是商标抢注的缘由,但只是引发商标抢注的表象,更深层次的缘由却是被抢注标记所具有的赢利能力以及公众对熟知标记的心理依赖性。
(一)攫获利益是商标抢注的直接诱因
据不完全统计,商标抢注的对象是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标记,[22]包括7个类别:1.未注册商标,例如,“朗科优盘”未注册商标被抢注。[23]2.将他人的注册商标抢注在非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例如,“微软”被抢注于“卫生巾”。[24]3.字号或者商号,例如,深圳一家公司将瑞士在深圳的IMV控股有限公司的商号“IMV”抢注为商标。[25]4.影视作品中的经典词语、流行语,例如,“刘老根”被抢注于“咖啡、化肥、啤酒、酱油、辣酱等诸多商品”的商标。[26]5.楼盘、场馆、媒体等的特殊词汇,例如,“星光大道”被抢注于“地板”商标。[27]北京奥运场馆“鸟巢”、“水立方”被抢注为内衣商标。[28]6.风景名胜、文化古迹等专用术语,例如,河南洛阳的“牡丹之都”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旅行社抢注并公告,其注册的商标类别是第39类,注册的项目是“游艇运输”、“货运”、“船只运输”等。[29]7.其他的流行词语,例如,“胡润百富榜”抢注于“西服”商标;春晚小品《不差钱》中的“不差钱”被抢注。
上述各种标记虽然具有各自的特性或者个性,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也正是抢注者所看重的“知名度”。将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标记抢注为商标,运用于抢注者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抢注者不必花费太多的广告宣传费,就可以使抢注商标快速成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知名商标,抢占市场份额,获得可观的利润。[30]另一方面,即使抢注者自己不使用抢注商标,也可以向被抢注者高价转让,取得一笔可观的转让费。例如,著名景区名称“香格里拉”遭抢注后,抢注者向被抢注者开价200万的转让费。[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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