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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对新拆迁法的五点质疑/王卫洲(3)

五、征收补偿问题法律救济很难。
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的最大争议往往是补偿标准问题,在补偿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一定会以评估结果来说事。可是根据我们在第三项所说的现实问题,评估结果也不见得合理。
在县级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起诉,但这个补偿决定是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的,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很找到其问题,如果评估阶段不公正,被征收人也吃哑巴亏。
当然无论规定是否能解决实际的问题,新拆迁法毕竟是一部进步的法律,至少将县长大笔一挥便可强拆公民的房屋权力予以取消,司法强拆的在法律把关上相对来讲远远超过行政审查,但是新拆迁法在现实中是否能够执行到位?我们在热火朝天的议论法律的时候,不知这部法律在地方是不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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