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历史年份 宪法学有哪些关注/韩大元(2)
二、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2011年三大诉讼法的酝酿修改以及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公民基本权利受侵害的案件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又一次成为宪法学者研究的重点领域。总体而言,今年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宪法与刑法、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上。还有学者探讨了部门法规范冲突的宪法调适问题,主张在部门法规范冲突案件中,法官应当依据宪法上的比例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在私法案件中适当引入公法规定而区分诸种民事法律行为之效果,在公法案件中为维护公法秩序而酌情考量当事人私法行为之效力。
(一)宪法与刑法的关系。随着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宪法与刑法的关系成为宪法学界研究的一个学术热点,宪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也将“宪法与刑法的关系”作为一个专题进行讨论。宪法对于刑事立法的价值指引、刑罚与基本权利保护的平衡、刑法修改与基本法律修改权等命题,都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论证。在个案中,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及相关判决是否具有合宪性引发了学术讨论。有学者从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义务出发,从制度性保障的角度论证了聚众淫乱罪的合宪性。但也有学者认为,在“人权条款”的辐射下,性自由可以纳入宪法人身自由的保护范围,刑法对私密的多人性行为进行限制是否具有正当的目的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对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进行合宪性解释,就不应将私密的多人性行为简单地认定为聚众淫乱罪,应建立理论框架与方法论,善于将宪法价值引入刑法案件的分析之中。
(二)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2011年,三大诉讼法的修改程序相继启动,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基础,宪法与诉讼法的关系自然成为宪法学界与诉讼法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9月17日,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了“三大诉讼法修改中的宪法问题”学术研讨会,宪法学者与诉讼法学者就诉讼法修改中的宪法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对话。
在三大诉讼法当中,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尤其受到关注,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理念,侦查权、强制措施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司法独立,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等,都成为学术界集中讨论的命题。有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首先要符合宪法理念与宪法原则,以保障人权为价值目标,在制度设计上要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学者对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进行了分析,指出该原则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与规范体系,这一原则体现了两种服从关系:在价值理念上,效率服从于公平、配合服从于制约;在工作程序上,侦查服从于起诉、起诉服从于审判。现实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应当根据宪法和立宪主义的价值理念合理调整。也有学者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搜查与隐私权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刑事程序保护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米兰达规则的适用等刑事诉讼法与宪法关系中的具体问题。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