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的公法回应/郜尔非(7)
注释:
[1]莱昂•狄骥:《公法的变迁法律与国家》,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2]W. Friedman, Law in a Changing Society (2nd e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2) p.11.
[3]See L. M. Friedman, The Legal System; A Social Science Perspective (Russell Sage Foundation, 1975) p.269-270.转引自季卫东:“社会变革与法的作用”,载《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
[4]参见季卫东:“社会变革与法的作用”,载《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
[5]季卫东:“社会变革与法的作用”,载《开放时代》2002年第1期。
[6]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2年创刊号,第60页。
[7]宋功德:“行政法的制度变迁”,载《行政法论丛》2001年版。
[8]参见盛洪:《竞争规则是如何形成的》,载张曙光主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2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9]詹满福:“行政的法治与法治的行政—姜明安教授行政法学初探”,载《当代法学》2001年第10期。
[10]关于软法的有关论述,参见罗豪才等:《软法与公共治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罗豪才等:《软法与协商民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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