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制的重点及立法建议(下)/岳彩申(13)
[16]Domestic Finance Companies Assets and Liabilities,http://www.federalreserve.gov/releases/g20/hist/fc_hist_q.txt.
[17]参见陈蓉:《我国民间借货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载李昌麒主编:《经济法论坛(第四卷)》,群众出版社2006年版,第165页。
[18]参见前引[4],第120页。
[19]参见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载《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
[20]参见前引[12],第141-142页。
[21]参见[美]布鲁姆等著:《银行金融服务业务的管制案例与资料》,李杏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62页。
[22]参见史纪良主编:《银行监管比较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版,第188页。
[23]参见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4]参见徐忠、张雪春、沈明高、程恩江:《中国贫困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第255-256页。
[25]参见黄德海、张富荣、罗真:《何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一般民事借贷纠纷的界限》,参见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811/18/331084.shtml,2010年11月18日访问。
[26]参见孙金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amwaysjd/article/b0-i8546400.ht-ml,2010年11月23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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