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任务变迁下的行政组织法改革/郑春燕(9)
[5] 如姜明安、沈岿:《法治原则与公共行政组织——论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意义和途径》,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曾祥瑞:《论日本行政组织类型及公物、营造物》,载《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4期等。
[6] 李汉林:《中国单位社会:议论、思考与研究》,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6页。
[7] 吴刚:《类行政组织发展与行政体制改革》,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薛刚凌:《WTO与行政组织法改革》,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1期;应松年:《非政府组织的若干法律问题》,载《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3年第9期;李建勇、程挺:《非政府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问题和对策――以上海为例》,载《宪法学、行政法学》(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6期等。
[8] See David Osborne, Peter Plastrik, The Reinventor's Fieldbood: Tools for Transforming Your Government, Jossey-Bass, Inc.a John Wiley & Sons, Inc.company.2000, p11.
[9] 制度保障,意指某种基本权利,不仅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受到保护,更是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加以全面保障。有关制度保障的介绍,可参见[日]芦部信喜:《宪法》,李鸿喜 译,台湾月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3页以下。
[10] 沈岿:《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合法化进路》,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文章对传统行政组织法理论以形式法治的完备,应对公共行政组织发展的单一原因论、理想的形式规范主义和绝对的建构理性主义倾向,作出了批判,并提出了多向原因论、经验的实质规范主义和复合理性主义的行政组织法研究方法。
[11] 陈爱娥:《国家角色变迁下的行政组织法》,载《月旦法学教室》第1期(2002年11月)。
[12] [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下),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79页。
[13] 如我国行政法学界对上级违法命令下公务员地位的讨论,就借鉴了法国的相关研究:“公务员的服从义务不是绝对性质,公务员对于明显而严重的违法命令,有拒绝服从的义务。”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49页。
[14] 中国政法大学的薛刚凌教授新近出版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中,才辟专章讨论了财政体制改革的问题。参见薛刚凌:《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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