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转机”是我国村民自治建设的新曙光/王占阳(7)
反之,以事实上的“以村支部为中心”否定法律上的“以民选村委会为中心”,或者是以村支部、村委会两个中心相互扯皮的混乱体制削弱村委会的中心地位,即想方设法以“村党权”否定“村民权”,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名否定“村民当家做主”,从而处处与农民作对,不断侵犯农民利益,则就只能使农民与共产党渐行渐远、离心离德,直至导致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悲剧,而这种过程同时也就是党的领导执政能力不断受到削弱和下降的过程。所以邓小平早就指出:不能搞“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2页,《邓小平年谱》第1126页)
那么,如果一些地方的农村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又该怎么办呢?实际上,这跟国企里的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样,是无关大局的。农民心目中的“党”实际主要是“北京”,而不是身边的“熟人党员”。只要“北京”切切实实地给了农民以政策性、制度性、公共福利性的大利益,农民就会说共产党好,就会跟共产党走,也就不可能出“陈胜吴广”。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某些农村党员表现不佳,党也可通过对于农村的原则性、宏观性、制度性的领导,确保实现党对农村的全国性领导。不仅如此,只要是充分地实现了“村民当家做主”,农村党员就不再可能享有不受制约的村权力了,也不再会被这种权力所腐蚀了,这对农村党建将会大有好处,对于改善党的整体形象也将大有好处。
由此,我们也就可以判明,虽然在乌坎事件中,已经腐败的村支部及其控制的村委会彻底解体了,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临时代表理事会”随之成为了唯一的权力中心,但广东省委、省政府仍然肯定了它的合法性,并正在与之合作解决问题,这并不是否定了党对农村的领导,而是扬弃了过去在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问题上自相矛盾、进退失据的模糊思路,不再将村支部不是村权力中心视为否定党的领导了,从而从根本上肯定和支持了村民当家做主,即以面对人民要求、面对现实的改革精神,很好地践行了“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指导思想,从而一举扭转了紧张危局,并开辟了基层民主改革的新航路。
当然,这并不是说以后就不要村支部了。村里有那么多党员,自然要有支部。只是村里的权力结构从此调整和明确了,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改革了,村民自治的中心地位开始确立了,党的领导与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也随之改革了。
从微观上看,村支部不再是村权力中心了,但从宏观上看,党的领导却大大增强了,全国都为之振奋!这就正如邓小平所言:党政分开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改善党的领导;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应当从这样的高度看问题,而不是把党的领导蜕变为控制人民的维稳工具,不是以此使党和人民对立起来,也不是仍然固守“革命党”的旧思维。这才是走向光明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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