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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基金:基本原理与制度构建/张新宝(14)
(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大规模侵权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害的,应当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进行赔偿。关于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在确定财产损失时,原则上应当首先考虑市场价格,在无法通过市场价格计算或者按市场价格计算不利于保护受害人时,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计算。[40]
在大规模侵权中,由于损失及因果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实际损失数额的判断通常较为困难。基金运作人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如可以确定损失范围,则按照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但在因财产已完全毁损灭失而无法计算损害数额的情况下,或者涉及人数过多,且对被侵权人实际财产损失进行全面调查成本过高时,在通过一般调查举证难以确定实际损失大小时,由基金运作人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被侵权人的收入状况、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平均值作为对被侵权人的一般赔偿数额。如果被侵权人能举证证明其损失高于该标准所确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其证明的损失数额予以赔偿。
这种思路可以适用于我国上海“11•15”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害赔偿工作。因火灾使得许多家庭的多数财产完全被烧毁,各家财产损失完全不同,但也无法进行举证证明。完全按照统一标准确定赔偿数额,可能有违公正原则,也耗用太多的公共资源。建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被侵权人所从事职业、收入情况、消费水平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将所有家庭分为不同的类别,每种类别对应一种典型的家居财产状况,并按照此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认为其实际损失财产高于该典型赔偿数额,则应当由其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只能获得假定数额的赔偿。
(三)其他赔偿项目标准的确定
在大规模侵权中,除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害赔偿外,法律对其他赔偿项目有规定的,赔偿基金应当对被侵权人给予赔偿,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大规模侵权中,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赔偿基金赔偿应当包括此部分数额的赔偿。另外,死者人格利益遭受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特定纪念物品遭受永久灭失或损坏等情形,被侵权人也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41]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案件具体情节、侵权所致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侵权发生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种因素。[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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