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罪的社会控制理论解释/吴玉才(7)
笔者认为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在于,尊重的需要高于爱与归属的需要,也就是说当个体缺少爱和归属感时,他往往不会再考虑自身是否被社会承认,不再受到自尊心的约束。这对于我们国家传统的“耻感教育”来说,可谓是一场灾难。
更为糟糕的是,越是高的层次需要,对于维持纯粹的生存也越不迫切,其满足也就越能更长久地推迟;而且,这种需要也就越容易永远消失。 如果一个孩子长期自尊心被打压,没有能够获得社会承认,那么他有可能越来越忽视尊重的重要性,这也算是“耻感教育”的恶性循环吧。
自我实现的需要:
自我实现的需要是人的需要层次中最高层次的需要,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需要。马斯洛还认为:在人自我实现的创造性过程中,会产生出一种所谓的“高峰体验”的情感,这个时候是人处于最激荡人心的时刻,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这时的人具有一种欣喜若狂、如醉如痴、销魂的感觉。
(二)高峰体验
马斯洛说:高峰体验是一种强烈的、令人心荡神游、出神入迷的体验,是一种自我实现的瞬间,是人最美好时刻的一种体验。它也可以称为一种终极体验,也就是说,它是人声体验之极致。 马斯洛同时认为,处于高峰体验的人具有最高程度的认同,最接近自我,最接近其真正的自我,达到了自己独一无二的人格或特质的顶点,潜能发挥到最大程度。
但是追求高峰体验却又是一把双刃剑,这是由于在正确的带路上追求高峰体验,将会最大限度的突破自己给自己设定的阈限,获得更大的成功。
如果我们要发展、要成长,就必须首先突破阈限,向外寻求意义,也就是寻求挑战和压力。人类进化是因为他们能找到外在的意义。当人的意义感强的时候,他就能爆出高水平的意志力和健康。如果没有这种外在意义,他就会称为主观情绪的受害者,他的主观情绪只是一种梦幻,直至演化成噩梦。他不可控制的想象与焦虑会变成恶魔与他纠缠不休。当人寻求到有意义的事情的时候,挑战就形成了。而挑战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激发我们的人格力量。
但是在错误的道路上前进同样有可能获得高峰体验,比如少年的越轨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这来源于柯林•威尔森的“无动于衷阈限”(the indifference threshold)或者“圣•尼奥特边缘”的概念。其基本涵义是:当更多愉悦性质的刺激对意义感的产生不能奏效时,危机和困难就可以产生意义感。……原因是,危险能迫使你集中精神。 当我们违背平时的教育、自己的自尊心、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管教,甚至违反法律,进行犯罪行为时,危险感冲击着我们的大脑,同样会在成功后产生高峰体验。这样的高峰体验和容易让人“乐在其中”,最终混淆黑白,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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