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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的社会控制理论解释/吴玉才(8)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能够针对少年犯罪的原因给出自己的理论分析。我赞成这一套理论,而且我认为他的“需要层次理论”和“高峰体验理论”能够从另一个角度为我们解释少年犯罪的成因,而且言之有理。

  (三)社会控制理论与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契合

  马斯洛在自己的《优心态管理》一书中说:“人类的天性被低估了。高级需要和低级需要一样,都是人类的类本能,它包括对有价值工作的需要、对责任的需要、对创造的需要、对公正与公平的需要、对做值得做并喜欢做的事的需要。”

  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人性有比以往的心理学所没有估计到的更高的境界。人具有丰富的远远还没有发掘出来的巨大的潜能。这为社会控制理论找到了新的力量来源,即它所控制的个体本身,只有让个体自己意识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自觉在社会轨道内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少年犯罪的发生。

  反而言之,马斯洛的人本主义心理学虽然解释了少年犯罪的产生起源,但是并没有能够拿出细致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此社会控制理论可以弥补这一欠缺,通过明确而又相互紧密联系的体系控制,保障了人本主义心理学观点,对少年的正确灌输。

  因此我们可以说,社会控制理论与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学之间,是相互契合的。有了这样的理论基础,我们就可以开始寻求针对解决少年犯罪问题的可行方案。

  四、加强对少年犯罪的社会控制

  针对之前的理论推演,笔者试图寻找可行的解决途径,以及在可能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满足和学习满足

  笔者认为,解决途径分为满足和学习满足两部分。

  人,特别是尚未成年,却在心智上渴望与成年人接近的少年,他们可能会想到这么一个问题:我们的努力,不论是学习、工作、还是日常生活,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自己从小的理想,父母的满意,周围人的期许,还是为了自己的快乐和满足?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大部分的少年还是处在一种较为良好的成长状态中,而不良的成长状态分为两种,一种是缺乏必要的“养分”输送,如缺少对少年的关爱、缺乏良好的少年成长环境等等;另一种就是某些“养分”的过度供给,例如家长给予孩子过多的金钱支持,却没有能够让孩子养成正常的金钱观,这样反而让孩子处于另一种恶劣的成长环境中。

  因此,解决少年犯罪问题,从社会控制和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双重角度来看,解决的途径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满足,即所谓的“补缺”,即通过大众观念的改善、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以及家长素质的提高,甚至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来填补少年成长中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的安全感、关爱、尊重等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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