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改革我国机动车行驶限速制度的法律思考/滕传枢(13)
我的启蒙教练曾告诫我两句话:“开车不怕快,怕的是该慢的时候不慢”,“开车的要诀是,不能有任何一秒钟处于失控状态”,这两句话使我受益匪浅、获益终身。
三、正确认识快与慢的辩证关系
快与慢,是对立统一的一对概念。两者是相对存在的互动变化的而不是恒定的和孤立存在的。什么叫车开快了?什么叫车开慢了?在执法者眼中和司机的思维中又不是同一的。在执法者眼中高速路上开121公里/时,快了;开89公里/时,慢了;在限速20公里/时的路段上开21公里/时也快了。在司机的思维中高速路超车的时刻开121公里/时乃至125公里/时,慢了;在公路原地调头、窄路会车、车库移位时开5公里/时,快了。
“会开车易,开好车难”,这句话无疑是真理。一个好司机,他的最大本事应该是能够在任何瞬间处理好任何突发情况。我的教练还告诉过我们一个开车“三七二十一”的基本定律。内容是:行驶过程中司机只有三个0.7秒共2.1秒处理突发情况的时间。当司机的眼睛发现前方道路上有障碍物,眼睛把这一信息收集并反映给大脑,这一过程对生理反应正常的人来说需要0.7秒;大脑经过分析判断作出应紧急刹车的决定并下达命令给脚,这一过程对逻辑思维正常的人来说需要0.7秒;右脚踩下制动踏板,制动踏板将力通过刹车总泵、分泵传递到四轮刹车蹄片,这一过程对机件正常的车来说需要0.7秒。此后就是制动发生作用的时间了。多长距离内能把车刹死,那就取决于车的制动性能、重量和车速了。性能越差、车越重和车速越快则刹车距离越长,反之则短。我学车的年代一般的汽车在100公里/时的情况下,刹车距离需要100米左右。现在的车先进多了,最好的只需要37米;可能第三个0.7秒也会缩短一些。但是前两个0.7秒则完全取决于人,取决于人的观察能力、反应速度、思维分析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思维分析和综合判断之后所做出的决定,可能是急刹,也可能是点刹,还可能是不刹而绕开障碍物加速前进。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司机是高度紧张的脑力与体力的运作,他的大脑里能分出心思去考虑和担心超限速的问题吗?当然不能!
在我们这代人学车的时候,还有一句针对驾驶人的格言,叫“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话在车和路质量都很落后,整个社会处于慢节奏运转的时代不无道理。但在现代社会已经不适用了,也看不到这条标语了。然而“宁慢勿快”的观念仍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有一位在德国考驾照的同胞说过一个小故事:“我在考试时开到一个路口,这路口没有红绿灯。我前方没有车,本来可以顺利通过,但左手边一个老太太拄着拐棍以很慢的步速走上了斑马线。路口很大,老太太走的也很慢,离我很远,我本来有足够时间驶过斑马线,但由于是考试过于谨慎,我把车停在了斑马线前,静等老太太通过后才通过路口。结果我被通知重考。我很诧异的问考官原因(因为我知道我没有犯别的错误,驾驶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之前在国内就有驾照),考官说你在通过让行路口时有足够时间通过而没有通过,耽误了很长时间,严重影响了后车,这是不能接受的,所以重考(注20)。这个小故事让我们生动地领会了现代交通中快与慢的辩证关系。


总共28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