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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我国机动车行驶限速制度的法律思考/滕传枢(20)
相对而言,科学管理体系下高质量的德国高速公路为“开快车”提供了基础,性能好、保养勤、状态佳的“大块头”德国车为“不抛锚”提供了保障,而严守行车规范的德国驾车者则避免了“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在法国,高速公路的限速长期以来均为晴天130公里/小时、雨天110公里/小时。不过交通拥堵现象依然无法解决,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荷兰,“限速80公里/小时”的字样动不动就出现在高速公路的显示屏上,缓缓移动的钢铁长龙不但令驾车者心急如焚,还不得不排放出大量的汽车尾气(注27)。
尽管不限速,并不是每一辆车在德国的高速公路上都狂飙180的。集装箱卡车还有大量的拖挂车的车速就在100左右,有一小半的轿车车速在140以上,而且跑140的车也就超车的时候占用一下超车道。只有跑160以上的才有可能比较长时间的占用超车道,当然不时得给车速在180以上的车让道。在次级公路上大家一般温柔的跑80-100。
德国有一个ADAC,全称是“全德汽车俱乐部”。这个ADAC可了不得:拥有数十架直升机,数千辆服务车和近万名志愿者以及专职工作人员,只要是和汽车有关的,他全管。成为会员一年只交几十欧元的会费,但是如果你的车在路上遇到任何问题,你马上给ADAC打电话,会立刻得到一名专业技师的帮助。只要是那位技师当场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收费。如果不能解决,会免费帮你把车拖到修车场。如果你赶时间,还会免费送你去目的地。ADAC的直升机15分钟之内到达全德国任何一个角落,每架直升机负责半径60公里。有人会说,这不就是保险公司么?确实有点像,但是保险公司是赚钱的,这个俱乐部可是为开车人着想的。你发生了事故,还可以申请ADAC的法律援助,不用花一分钱律师费。因为ADAC在交通方面的权威地位,对阵保险公司不会让你吃亏(注28)。
从七十年代起,总是有一些团体在国会提出高速公路限速的请求和讨论,但从来案子没有成真或通过。早年更多的考虑是安全,那时也因此做过各种统计,结论也从来不一样。但基本上,德国人不认为速度与车祸有直接的关系。去年,德国高速公路车祸共计600件,死亡人数645人,但绝大多数车祸原因都与驾车速度无关(注29)。
归根结底,德国之所以能够不限速又做到最低的交通事故率,不外乎“车路人”三大要素不管是硬件软件都过硬。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套用德国模式,就因为我们的硬件不够硬软件又过软。但是,德国模式有没有可供我们借鉴的经验?有没有可供我们转变思维模式的道理?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中国共产党的几代领导人都主张,我们必须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科学技术文化,否则怎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深信总有一天,中华民族的子孙能够和德国人一样在祖国的大地上自由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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