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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我国机动车行驶限速制度的法律思考/滕传枢(22)
普通公路。1、晴天白天:小型汽车90,大型汽车70,摩托车65,挂车拖车50,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50;2、晴天夜间:小型汽车80,大型汽车60,摩托车55,挂车拖车45,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45;3、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小型汽车40,大型汽车35,摩托车35,挂车拖车30,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30;4、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小型汽车30,大型汽车30,摩托车25,挂车拖车20,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20;5、能见度小于50米时:小型汽车20,大型汽车20,摩托车20,挂车拖车15,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15。
城市道路。1、郊区晴天:小型汽车80,大型汽车60,摩托车55,挂车拖车40,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40;2、中心区晴天:小型汽车60,大型汽车50,摩托车45,挂车拖车30,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30;3、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小型汽车30,大型汽车25,摩托车30,挂车拖车25,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25;4、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小型汽车25,大型汽车20,摩托车20,挂车拖车20,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20;5、能见度小于50米时:小型汽车15,大型汽车15,摩托车15,挂车拖车15,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15。
注释:⑴白天与夜间时段的具体划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气象情况划分;⑵同一路段行驶中有几种路况交叉发生的情形,以占多数里程的路况计算;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不同路况、不同车型的速度限制标准等提示信息。
(二)瞬间监控不再作为罚款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分郊区和中心区,郊区红绿灯间隔在10公里以上的路段,参照高等级公路的限速规定实施。中心区道路和郊区红绿灯间隔在10公里以下的路段,不实行路段平均行驶速度监控模式,可以保留瞬间行驶速度监控设施,限速标准由法律或法规另行规定,对违反瞬间行驶速度法定限速标准的行为不得实施罚款处罚,但可以给予警告或违章扣分处罚。
(三)标志、标线不得违反法定标准。在道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不得违反法定的标准。如因施工、社会活动、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不能正常行驶的路段,需要临时限速且限速标准不同于法定标准的,由有关组织或单位向县以上交警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制作临时限速标志、标线并负责维持秩序,目的起警示作用,不得设置瞬间行驶速度监控设施,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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