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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款返还纠纷的法理解析/张生贵(11)


全国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综述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其中,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增多,是困扰部队全面建设的一个现实问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全国各地发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人们不会忘记这个日子:1996年11月15日。全国全军首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民族英雄岳飞的故里——河南省汤阴县正式挂牌。一年之后,“巡回法庭”的创建连同它的种种做法,被冠以“汤阴经验”而备受关注。此后,“汤阴经验”在探索中前行,在突破中完善,在发展中创新,使“汤阴经验”更加成熟圆满,并在全国全军广泛宣传推广,各级领导对“汤阴经验”的新发展给予充分肯定。十多年来,全国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探索了许多新的做法。2006年,浙江、福建两省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以司法机关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军地协调的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的经验,经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总政治部等十二个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宣传推广,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在全国的广泛深入发展。目前,在军地共同努力下,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明显。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有关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军地各级结合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传达学习上级指示、召开工作会议、开展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始终把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作为部队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总政治部在抓好部队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2000年以来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等文件,总结和转发了浙江、福建两省建立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的经验做法;各大军区普遍下发规范性文件,许多省军区会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印发相关规定,对统一各级思想认识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指导。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总政治部联合表彰了全国法院系统和全军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会同其他军地部门陆续表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各级各部门树立了学习榜样。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亲自组织部署,带头督查指导,直接协调处理重大涉军矛盾纠纷,地方政法委书记还担任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各级人民法院普遍把涉军维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筹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院领导亲自抓,经常听取维权工作汇报,遇有重大涉军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协调,有的法院还成立专门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监督指导,院领导多次参加军地涉军维权工作会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人民法院要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帮助部队和军人军属解除后顾之忧,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经济开发、城市建设等活动与军事设施保护、国防工程建设发生矛盾时,自觉以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为重,积极做好协调疏导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少省市区还组织军地联合工作组,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近两年来,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和省军区(警备区)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表彰奖励先进。总政还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各地调研指导,及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解放军法院作为军队涉军维权工作主管部门,始终把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能,组织全军法院尤其大军区法院和设在各省军区的基层军事法院,积极协调地方建立健全涉军维权组织,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展显著军地各级在宣传推广“汤阴经验”后,又先后总结推广了山东青岛、湖北安陆、重庆合川、山西壶关、河北双桥等地做法,全国市县两级陆续建立起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涉军案件合议庭和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基本形成了“一组一庭一站”的涉军维权工作组织。一些部门还根据职能任务特点,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涉军维权工作制度。许多地方法院制订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工作制度》、《涉军案件反馈回访制度》等审判工作规范,在立案大厅设立军人军属接待窗口,在立案登记表和卷宗封面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在审判流程管理上体现军人军属优先,保证涉军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结案、及时执行,开辟了解决涉军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和义务兵实施司法救助,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有的法院还提请人大任命现役军人担任涉军案件合议庭陪审员,参与涉军案件审理。各司法行政部门也在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军人军属专门接待制度,给部队和军人军属依法维权提供了便利。浙江福建两省从东南沿海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广泛持久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有效机制,2006年下半年,分别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双拥、人民防空和省军区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专门规定,在省、市、县三级建立起组织严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保障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2007年,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总政治部等12个部门联合转发了浙江福建两省的规定,总结宣传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力求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建立起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涉军纠纷案件处理成效明显军地各级法院紧紧围绕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妥善解决了一大批涉军纠纷和案件。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军地各级涉军维权工作组织共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76万多人次,接待来信来访12万多人次,处理各类涉军纠纷9.8万余件,法院审理涉军案件3.4万余件。军地司法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国家军事秘密、破坏军事设施、盗窃军用物资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国防利益的安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军事禁区管理等方面的军地纠纷以及历史遗留的涉法问题,保障了部队正常的战备、训练和管理秩序。对涉及军人军属的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人身损害、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民事行政纠纷和案件,充分尊重军人军属的合法诉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部队官兵解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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