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中的侵权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孟明轩(2)
依据上述夫妻共同债务理论的分析来看,夫妻一方交通肇事产生的侵权之债,一般应由侵权行为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与夫妻共同利益或家庭共同生活有必然的因果关联,如肇事车辆为生产运营车辆并将所得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具体到本案中,交通事故发生在方振发和邵俊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方振发驾驶的车辆为生产营运车辆,且在一定程度上亦受邵俊皊支配和控制,方振发驾驶车辆外出是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与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有必然关联。由此,方振发外出交通肇事产生的侵权之债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对邵俊皊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本院合议庭审查后裁定予以驳回,并依法裁定强制扣划了邵俊皊的银行存款,执结了此案。
作者: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孟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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