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扰雇主替代责任说质疑/夏利民(11)
注释:
[1]张民安.替代责任的比较研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9):52.
[2]曹艳春,刘秀芬.解读职场性骚扰[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4):7.
[3]曹艳春,刘秀芬.职场性骚扰类型研究[J].学习论坛,2009,(4):68,68,71.
[4]曹艳春,刘秀芬.职场性骚扰类型研究[J].学习论坛,2009,(4):69;曹艳春.雇主替代责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8.
252-256.
[5]曹艳春.雇主替代责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8.261-262,251,257.
[6]曹艳春.论职场性骚扰的雇主责任——以雇主禁止性骚扰义务为中心[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1):55-57,54,55-57.
[7]曹艳春.雇主替代责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8.266;李妍.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民商法
博士论文,19-23.
[8]崔克立.反职场性骚扰中雇主责任的确立[J].妇女研究论丛,2006,(8):51.
[9]张会幈.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J].河北法学,2009,(5):106.
[10]曹艳春,刘秀芬.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归责原则研究[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37.
[11]杨立新.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581.
[12]李妍.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民商法博士论文,34.
[13]易菲.职场梦魇——性骚扰法律制度与判例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65.
[14]Jacqueline St.Joan.“Women and the Law”,Women's Studies-Thinking Women,p.393.转引自吕世伦,范继海.美国女权主
义法学论述[J].法律科学,1998,(1):82.
[15][英]英格丽德·古贝.“公正和有利的”工作条件权: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措施[J].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5,
(5);转引自曹艳春.雇主替代责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8.248.
[16]邹爽.工作场所性骚扰法律规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15.
出处:河北法学 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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