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对刑事司法救助路径与对策的探析/刘少平(6)

二是监督管理机制。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成立监督管理专门职能机构,出台相应监管措施,在刑事救助提起、审查、实施等各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实现监督公开化、社会化。如公布救助对象名单、住址以及救助原因、方式、内容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又如加强对刑事救助资金监管,将其整体纳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专一性”和“纯洁性”。

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在刑事救助资金得不到中央财政全面保障情形下,于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显得特别重要,需要寻求经费来源,补充救助资金缺口,维系刑事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可以采取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单位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让亟需资金救助的对象得到先行救助。

四是救助宣传机制。刑事救助是一项群众性工作,也是一项温暖工程。广泛的宣传,能够唤起全社会对刑事救助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可以让救助对象感受到党的温暖和人间的真情,有利于减少对抗,便于案件矛盾化解。刑事救助宣传机制的形成,有利于通过宣传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结语

刑事司法救助在化解刑事案件矛盾中起着独特作用,注重人性关怀,释放司法善意,温暖体贴人心,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其内在不足,司法救助毕竟属于暂时性救助措施,只能解决临时性维稳问题,在化解社会矛盾上具有明显局限性。要长远而又彻底解决由案而生的社会矛盾,还必须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办案;还必须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而又慎重地使用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还必须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促使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还必须重视对附带民事的执行和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还必须与其他社会救助措施联动起来形成救助合力。这样,刑事司法救助才能发挥其应有效能。

(作者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