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墓地上的宪法权利/肖泽晟(8)

  首先,如果生者信仰的宗教教义认为,祖坟受到侵犯,死者灵魂就得不到安宁,死者后代就可能大祸临头,那么,对祖坟的保护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生者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例如,美国印第安人相信:“挖掘坟墓将停止死者灵魂的旅行,导致受影响的灵魂在地域的边缘漫无目的地徘徊。这些受影响的灵魂为了报仇,会在活人之间制造浩劫,给活人带来疾病、情绪困扰甚至死亡。诸如纳瓦霍人、阿帕切族人、波尼人的许多部落都相信,任何损害坟墓的人都是一个邪恶的、异教的、疯狂的人,这样的人在筹划着用死者作为伤害活人的方法。如能重新将其埋葬在大地母亲的怀抱,就能够使那些被打扰的灵魂重新开始他们的旅程。”[22]由于宗教一般被认为是个人同他的上帝之间的事情,个人无需向任何其他人报告自己的信仰或崇拜,且各国宗教自由条款的核心目的在于保护不同类型的信仰能不受干扰、不受阻碍地获得发展,[23]因此,宗教信仰自由并不限于信仰“组织化”的宗教的自由,还应包括每个人基于自己良知的选择去接受信仰和实践宗教的自由。“只要信仰是真诚的,并带有宗教性,信仰者是否属于任何宗教组织并不是一个相关因素。”[24]因此,类似于美国印第安人的民间信仰也是宪法保护的宗教。在中国民间形成的多神信仰中,人们最崇信的是祖宗神灵。[25]人们深信祖先的灵魂仍然存在,并能够以不同的方式对后代的生活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26]人们对祖宗神灵的崇信,实际上是对一种无组织的宗教(唯一有组织的活动是宗族的清明祭祖)的信仰,可以认为属于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范围。而崇信祖宗神灵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保护祖坟。几乎中国南方所有的宗族都认为,祖坟是祖宗体魄存在之域、藏形之所。“按照当时人们的观念,祖墓是合族‘木本水源’的所在,能否保护好祖墓,事关宗族的兴衰。要是祖墓遭到破坏,祖宗不能庇佑子孙,整个宗族就会大祸临头。”[27]人类学者马丁在对我国台湾北部溪南有关坟墓的风水观念进行调查后指出:“所谓坟墓的风水不好,是指祖先在自己的家里生活得不大愉快。如果祖先感觉自己的家不舒服,就可能会加害其子孙的家庭,使其作物欠收,引发疾病,导致种种问题。但如果风水好的话,祖先就会觉得愉快,于是就不会让子孙感到烦恼。”[28]显然,这种为让死者后代遵守孝道而确立的保存先人体魄与造福后人的风水观念来自于当地人的宗教信仰。因此,当祖坟受到玷污和破坏时,死者后人可以主张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侵犯。

  其次,墓地作为生者进行传统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与文化活动自由的保护有关。这里的“文化”是指族群生活方式所型塑的全貌、范围,包括道德、信仰、知识、艺术、法律、风俗、价值信念等,可理解为社会成员一切思考与行为的综合体。[29]从中国的文化传统来看,人们每逢清明节、鬼节、春节,都会以不同的方式祭祀先人,感怀祖先恩德,表达对祖先的崇敬。这是一种自发的、天生的、天然的情感表达。这种祖宗观念与其宗教观和孝悌观乃至社会伦理、国家政治都紧密联系在一起,已经成为中华儿女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的祖坟观念讲求的是孝道,即要实现对祖宗的生养死葬和祭祀:在祖宗活着的时候要孝养、孝顺;在其死后要“视死如视生”,因而要为祖宗设置坟墓,进行墓祭,而拜祖坟,就如同见祖宗。[30]因此,中国人的孝悌观就特别强调“慎终追远”,要求尽心办理父母的丧事,诚心祭祀祖先,而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后人不要忘本。作为宗教信仰与传统文化等多种因素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祖坟观念表现在外部的仪式是墓祭,可归入文化活动自由保护的范畴。


总共15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