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婚外同居”取证难的法律探究/王永东(7)
[1] 黄龙:《非法同居问题探析》,[期刊文章],《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总第64期。第15页。
[2] 崔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新闻];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03年2月10日。
[3]高明黎:《婚外同居导致离婚案件的索赔举证问题》 http://www2.zzu.edu.cn/womenlaw/luntanwenzhang,2005年8月12日。
[4]巫志刚、王军《民事诉讼法应当加强当事人取证权利的程序保障》,[期刊文章],《社科纵横》,2004年10月总第19卷第5期,第70页。
[5] 刘荣军《美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开示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专著文章],刘荣军《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专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2页。
[6] 周旺生《法理学》,[专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4页。
[7] 付海龙:《“非法同居”的理论澄清》,[期刊文章],《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第50页。
[8] 汤维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现在与未来》,[期刊文章],《判例研究》2002年第1缉,人民法院出版社,第26页。
[9] 巫志刚、王军《民事诉讼法应当加强当事人取证权利的程序保障》,[期刊文章],《社科纵横》,2004年10月总第19卷第5期,第70页。
[10]崔丽:《解读‘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十大亮点》工作,[新闻],转引自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2005年2月10日。
总共7页
[1] [2] [3] [4] [5] [6] 7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