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屋征收补偿中承租人的地位和保障/刘莉(6)
可见,承租人在与出租人形成租赁合同关系时有必要通过合同约束角度维护自身的权益,以避免在房屋征收时权益落空。
所以,笔者认为在现行法律条件下《征收条例》未对承租人规定补偿,也亦非征收补偿协议主体,可谓立法之憾事。在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居住权、承租权地位和保障问题探讨仍然继续,笔者此文仅为抛砖引玉,旨在提升房屋征收中承租权被忽略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王才亮等著,《房屋征收条例操作实务》,法律出版社,2011年3月第1版。
2、 史笔、顾大松、朱嵘著,《房屋征收与补偿司法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3、 杨晓玲著,《房屋与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
作者:刘莉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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