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中醉驾量刑均衡研究/付建国(8)
危险驾驶罪中醉驾刑事量刑均衡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各个方面因素,需要通过多种措施来共同规制,加以解决。相信不远的未来,危险驾驶罪中醉驾刑事量刑将步入正轨,更加公开、透明、公正,裁判结果将不再受到外界的质疑,相反还会成为震慑酒驾行为的威力,因为它是一个完全量刑均衡的判决,让醉驾行为人得到了应有的刑罚,让“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的理念真正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灵,从而使酒驾远离我们,酒驾行为不再发生,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将不再因酒驾而受到威胁。
【注释】
[1]刘树峰 路坦 李艳,“醉驾案”量刑问题建议,河南法院网,2011.11.14;
[2]于英杰,醉驾入刑4个月 媒体所披露免刑案例全国仅5宗,人民网,2011年09月28日08;
[3]杨兴云,重庆首例醉驾入刑案:构成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人民网,2011年07月22日;
[4]吴加明,浅议查办危险驾驶罪遇到的程序问题,上海法治报B7版,2011年8月24日;
[5]蒋安杰,案例指导制度规定: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法制资讯,2011年第1期。
(作者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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