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13号]司法解释有关具体问题的思考(二)/何宁湘(5)
这个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透出两点值得注意的情况:(1)、各级人事部门仍持原观点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没有以依法办事的原则作指导;(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缺少衔接性,很可能受到人事行政部门的“拒绝”。
<FONT COLOR="#aa0000">24、《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存在什么样的差别:</FONT>
从实质上讲,两者没有什么差别,仅是名称有所区别罢了。透过各地人事聘用规定,都充分体现了一点,它们的条款、架构很多地方来源于《劳动合同》。在聘用与辞退、合同的签订与解除、违约责任与经济补偿、争议解决的基本原理与程序(加上司法解释)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人事部门不承认罢了。
<FONT COLOR="#aa0000">25、《聘用合同》文本在适用《劳动法》方面应做那些补充条款:</FONT>
<TD bgcolor="#e0fee0">
<FONT COLOR="#aa0000">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参考补充条款:</FONT>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本合同的签订、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争议纠纷解决中凡各级政府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符合的或冲突的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3、国家若对《聘用合同》法律适用颁布新法律的,适用新法律。
</TD>
</TR>
</TABLE>
<FONT COLOR="#aa0000">26、《聘用合同》条款在人事争议仲裁适用《劳动法》方面应做那些补充条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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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aa0000">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参考补充条款:</FONT>
《聘用合同》的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13号的规定,乙方(注: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等)与甲方之间因录用、调动、工资、辞职、辞退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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