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与改革的博弈与平衡/李昌庚(21)
虽然在社会转型期,合法性和正当性尚存有困惑,但起码有一个社会公众的基本价值评判。以此作为本章节内容阐述的基础。但问题的根本还在于体制转型,以充分解开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困扰。
如果脱离了特定时期及特定类型的案件,而一味地追求“大调解”及其相应的司法能动主义,则是司法能动主义的误读,也是司法的倒退!
(本文发表于《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
李昌庚,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南京晓庄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研究方向:经济法总论、国有财产暨国有企业法和民主宪政等。
本文是笔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LS-C1001)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本文初稿完成于2011年6月,定稿于2012年2月,其中主要内容在2011年6月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做过主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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