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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于志强(7)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不会也不可能变为或者具有公权属性。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是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最重要的性质,如果其具有公权属性,将使得知识产权失去其应有的价值。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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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法学论坛》2012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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