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禁毒法》颁布后对强制戒毒人员矫治工作的探索与对策/朱震炜(3)
(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客观结构分析
1、35岁以下的年轻人占多数,但高于一般吸毒人员的平均年龄,且文化程度偏低。
3、因不断吸毒引发的其他违法行为多。由于毒品黑市价格昂贵,吸毒所要资金量大,为了维持毒瘾,他们经常以贩养毒,供自己吸毒所需,有时为了筹措资金不惜去盗窃、抢劫,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4、吸食的毒品类型翻新。由过去的杜冷丁、大麻到高效能的海洛因,摇头丸到最近流行的高纯度冰毒、麻古,名称不断翻新,价格由低到高,成为黑市高消费的一环。
5、生理方面:精神萎靡不振,食欲不振,身体素质低,注意力分散,坐立不安,不能专注正在从事的工作。
6、行为方面,自控能力差,强制戒毒后,有无聊的感受,对所规所纪抵触情绪大,心情烦躁容易冲动,有时做事不计后果。
7、复吸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更是典型的吸毒成瘾者,吸毒时间长,戒毒次数多,较为顽固,故多进宫的比例偏高。少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更是达到强制戒毒3次以上 。
8、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职业结构上仍处于易形成犯罪亚文化的社会中下层,婚姻家庭结构以未婚和离婚、变相离异为主,较多人的被家人、女友所抛弃,具有极不稳定性。
(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特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研究中表现出,他们具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问题更大大高于普通戒毒劳教人员。其认知结构存在严重的缺陷。由于长期增加对毒品的吸入,通过毒品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的破坏,对其心理危害作用也不断加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往往将知觉的选择性转移到渴望毒品、烟等违禁品的“心瘾”上来,表现在行为上则是对事事漠视一切,而不择手段地不惜通过违反所纪队规,一味追求物质的刺激和享受。他们普遍不能正确的认识社会、认识自己、认识他人,对自己无责任感,普遍不认识错误,拒绝接受管理教育。通过研究分析,可将他们的心理特征分为以下几种:
1、物欲性表现强烈。贪图享乐,好逸恶劳。
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表现为厌恶劳动与被改造。有80%以上是在中队劳动时偷懒使诈,出工不出力,长期无法完成劳动任务。有的因不愿劳动而无病装病、或小病大养,有的旷工、对抗管教,还甚至以自伤、自残手段来达到抗拒劳动的目的。
2、无悔罪意识,思想上浪荡散漫,目中无人,不守法纪。
由于社会上长期的放荡不羁,非常缺乏守法意识,对严格的纪律和制度的约束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常常表里不一,表现时好时坏,常用伪装和欺骗手段对抗管教,在情绪激化时甚至公然对抗民警管教。此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脑中仍抱有吸毒是自己的事,没有危害社会,加之由于毒品引发的人格病态,表现出较强的抵制矫治教育的抗改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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